声明
根据《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》(公通宇[2015]5号)第九条第四款规定“购买剧毒化学品应当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》,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》或者《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》,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的《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》。 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》,或者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》,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》或者《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》,或者本单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证明。
常州市华东化工研究所成立于1995年,是一家集科研和生产于一体的生产型企业。一直以来,公司倡导 “以人为本,科技兴企”的经营理念。本所现已拥有2大生产基地,位于连云港化工园区的生产基地,拥有年产2000吨三苯基膦的生产能力,位于常州市金坛区后阳化工园区的生产基地,拥有年产1000吨季膦盐、年产2000吨季胺盐、年产1000吨季胺碱的生产能力。我所的产品品种已多达100多种,目前是我国较大的相转移催化剂...